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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藝良倡加強涉外法治建設

本文整理自 2024.03.12 澳門日報A06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發策中心副會長劉藝良提出三份建議,分別是“提高國家涉外法治建設”、“搭建文化雙向交流平台,加快形成‘大僑務”工作新格局”,以及“提高電子支付便利性與優化中國簽證中心服務”。

劉藝良表示,為了有效應對我國面臨的涉外法治挑戰,提高我國在國際法治領域的競爭力,中央有必要加強國家的涉外法治建設。建議提升糾紛解決效能,為高效處理涉外糾紛營造良好環境;提升法治形象,為企業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加強涉外法律教育和培訓,為涉外法治建設儲備人才。

他並建議,深化法治協同發展。充分利用“一國兩制”下的法治協同力,加強內地與港澳在法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探索不同法系、法律規則銜接機制,推動港澳與內地法律規則的有效對接,為構建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開放新格局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推動港澳法律服務業與大灣區制度創新、法治創新相結合,提升國家涉外法治影響力。推動港澳在國際法治領域的積極參與等。

僑務工作方面,劉藝良建議以文化交流為引領,凝聚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做好“僑”的文章,用好“僑”的優勢,以促進我國實現高品質、可持續發展。提出四點建議,包括一、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文化雙向交流機制;二、支持打造雙向文化交流品牌;三、支持搭建線上交流平台;四、中央和地方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倡電子支付多語種

劉藝良並關注外國人使用電子支付遇到的問題,建議應增加多語言服務,確保外國人及外籍華人能夠理解和遵守我國的支付規則。建議支付平台和金融機構加大對支付技術的研發投入,推動支付設備的技術升級,確保其支援更多樣化的支付方式,如二維碼支付、國際信用卡實體卡支付、近場通訊(NFC)支付、指紋識別支付等,以滿足消費者多元的支付需求。針對境外人士,建議開發便捷的電子支付解決方案,方便他們在中國的消費支付,提升我國電子支付系統的國際化水平等。

另外,關於中國簽證中心服務優化方面,劉藝良建議完善官方網站與線上服務,簡化線上預約流程,提供多語言服務,以滿足不同國家申請人的需求。同時,引入線上諮詢和即時回饋機制,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交流,提高服務的及時性和互動性等。

何敬麟倡推澳股票市場發展

本文整理自 2024.03.12 澳門日報A06

為加強澳門作為內地市場與國際市場的橋樑紐帶作用,加快人民幣“走出去”步伐,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發策中心副會長何敬麟建議推動澳門市場發展,着重打造小幣種IPO市場,吸引“一帶一路”國家將澳門作為主要的融資市場。

何敬麟建議同意證監會並支持制訂引導政策,鼓勵內地企業赴澳門進行IPO,並就赴澳門IPO的備案申請開通綠色審批通道,進而鼓勵各市場參與者關注並參與澳門股票市場。同意並支持內地金融基礎設施與澳門互聯互通合作,加強中華(澳門)金融資產交易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合作對接,切實加強澳門與內地股票市場聯動。

何敬麟建議國家外匯管理局考慮對赴澳門進行IPO的內地企業實行更便利的外匯結算制度,考慮在一定額度範圍內,允許通過澳門進行IPO的資金可以進行離岸資金的在岸自由結算,額度的分配以人民幣為主,其他幣種為輔。

便捷體育人員往來

另外,何敬麟提出“辦好第十五屆全運會,推動灣區體育事業發展”的建議。本屆全運會將有多項賽事在港澳地區舉辦,在籌備的過程中,定必會衍生運動員及相關人員多次往返港澳的跨境流動需求。建議由中央有關部門牽頭,研究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條件中增設“體育人才”類別,促進灣區體育交流與合作,推動灣區體育事業發展。建議研究優化、完善相關措施,便捷體育領域行政人員往來港澳,保障第十五全運會成功舉行。

此外,建議從線上申請、數據提交到簽註批准的各個環節,簡化全運會內地運動員和隨隊人員的簽註流程,實施需要跨部門的協調合作,以確保流程的高效執行。並建立一個涵蓋全運會運動員和隨團人員的數據資料庫,提高人員管理和跨境協調的效率,且資料庫需要有能力快速反應緊急情況,比如疾病爆發或其他緊急情況需要迅速定位和通知人員的事件。

施家倫促琴澳往來更便利

本文整理自 2024.03.12 澳門日報A05

為促進“琴澳一體化”總體發展格局加快形成,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第一階段發展目標驗收期間取得更多新的發展成果,並為第二階段目標的建設創造更優越的發展環境,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發策中心副監事長施家倫就關於“促進琴澳人員高度便利往來”提出建議。

施家倫提出四點建議,一是借鑑橫琴小額貿易人員簽註政策及已經有可操作的成功做法,放寬橫琴居民及有繳納社保的工作人員便利前往澳門的簽註政策,為琴澳兩地人員往來、深化業務合作提供更適切支持。

二是全面推行國際旅客入境一百四十四小時免簽、內地旅客以團進團出方式多次往返橫琴、珠海海島和澳門簽註等便利政策。

三是將人才簽註由高校科研類別放寬到企業,將審批權限下放到合作區公安局,促進琴澳產業鏈條內人才協作。四是進一步創新出入境管理模式,在橫琴“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人貨分流、分線管理中探索推行管制代理人制度。

建安全監管機制

此外,施家倫就關於“推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幹細胞產業發展”提建議,一是堅持制度先行。支持琴澳一體化制定幹細胞研發、臨床試驗、產品上市等相關標準規範和實施細則,建立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機制,支持橫琴建立幹細胞產品市場化運作機制。

二是以“小切口”突破。結合琴澳實際,重點發展幹細胞與康養、醫美、化妝品等領域融合產業(安全風險較為可控的領域),打造“康養+旅遊”產業集群。

三是堅持專業醫療機構主導。以橫琴澳門現有優質醫療機構為依託,引進集聚國內國外等頂級醫療機構,提供幹細胞來源、建設技術創新平台及開展臨床試驗;集聚高水平專家團隊和科研機構,組建幹細胞產業創新聯盟。

四是建設臨床研究及轉化平台。建議依託橫琴和澳門的醫院、科研機構、龍頭企業等,搭建幹細胞製備與質檢平台、幹細胞資源庫、產品研發平台、臨床試驗平台、產品申報系統等全鏈條服務體系,推動幹細胞產品從實驗室走向臨床試驗走向大眾消費。

蕭志偉︰落實三位一體建教育強國

本文整理自 2024.03.11 澳門日報A05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發策中心會長蕭志偉建議落實三位一體戰略方針,推進教育強國建設。認為實現教育大國到教育強國的轉變任重道遠。

加強教師專業培訓

蕭志偉建議通過加強教師專業化發展的培養體系,健全教育資源配置,建設教師數字化培訓的轉型平台;建議通過提升教職人員的多元評核標準,完善教師晉升制度,構建優質教師團隊;建議以專業多元教育取代傳統授課方式;建議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發展齊頭並進,打造配合教育強國發展的領軍人才團隊。

並建議發揮科教人才的支撐作用,把“STEM教育”納入國家創新型人才培養戰略,鼓勵研發、研究機構在學校體系開設基礎“STEM教育”課程。建設科學教育體系,在各大校園營造濃厚的學習和創新氛圍,開發青年學生想像力和創新力。落實科教育人工作,加強“STEM教育”人才多樣性,加強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最後,建議構建三位一體發展新格局,加大資源投放和統籌整合社會資源,協同合作,有機結合,創新政府主導、學校本位、企業配合、民間聯動的模式,把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做好做實,強化基礎科學的體系,促進官產學研互為融合,培育具有創新性思維與實踐能力的人才。

重視國民心理健康

另外,蕭志偉提出“重視和加強國民心理健康建設”的建議,包括建議建立以學歷教育為基礎的職業資格體系,可通過短期同步發展準學歷培訓,嚴格按照學歷教育培養環節,以持續兩到三年培訓篩選合格諮詢師。建議加快健全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務行業體系,建立科學、規範的心理健康諮詢體系,建設全面的心理專業人員管理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

建議鼓勵二級以上醫院開設青少年心理健康專科,配備專門服務未成年人的精神專業醫師,持續加大公共醫療供給,並同步提高全體教師和家長關注學生心理健康的意識,更好地保障兒童健康成長。最後,建議有關政府部門對心理健康工作加大投入,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政策支援。

劉藝良倡“兩地牌”擴全國行駛

本文整理自 2024.03.11 澳門日報A06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發策中心副會長劉藝良表示,“澳車北上”、“港車北上”實施以來,深受港澳社會歡迎,港澳社會對“兩地牌”機動車行駛範圍擴大至全國呼聲強烈,期盼內地相關部門研究推進。因此,他提出“支持粵港/粵澳兩地牌機動車擴大行駛範圍”的建議。

他建議中央有關部門牽頭,會同海關、邊檢、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因應形勢的發展以及港澳居民的積極訴求,盡快開展擴大兩地牌機動車擴大行駛範圍的可行性研究。

為更有效管控風險和加強管理,建議在泛珠三角範圍內,首先選擇毗鄰廣東且與港澳聯繫密切的福建和廣西作為試點,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逐步推廣到泛珠三角區域乃至全國範圍。

檢查出示合法憑證

他說,可採取試運行方式,在試運行期間採取出省車輛申請備案制。擬出廣東省車輛車主須提前在廣東省公安廳網站上備案登記前往省份、出省期限、車輛駕駛人(駕駛人須為備案司機其中之一)等資訊,主管機構審核後出具證明供下載列印,證明上載明車輛資訊、駕駛員資訊、准許前往的省份、有效期限等,在車輛出省期間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遇警察部門檢查時可出具證明作為合法性憑證,證明上可同時設置二維碼供掃描進入廣東省公安廳官網驗明真偽。

劉藝良冀簽免雙重徵稅協定納澳

本文整理自 2024.03.11 澳門日報A06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發策中心副會長劉藝良關注澳門企業和個人在海外經營活動時,面臨雙重徵稅的問題,建議我國與外國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時,考慮澳門特殊情況,把澳門納入協定中,以減輕澳門企業和個人在海外經營的稅收負擔。

撑完善反避稅法規

劉藝良建議中央有關部門與澳門特區建立常態化的溝通機制,定期交流和評估澳門納入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的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澳門順利納入相關協定。並希望中央協助和指導澳門制訂具體的納入避免雙重徵稅方案。協助澳門持續完善稅收法規,確保符合國際稅收合作標準,以創造更加有利的稅收環境。支持澳門制定和完善反避稅法規,加強對跨國企業和個人的稅收監管。

他並建議中央支持澳門,與主要交易夥伴和投資來源國建立穩定而高效的稅收信息交換機制。協助澳門通過稅收資訊交換,有效監管跨國企業和個人在澳門的稅務活動等。

便華僑客商購結匯

身兼中國僑聯兼職副主席、澳門歸僑總會永遠會長的劉藝良並提出“把華僑金融納入《華僑權益保護法》”的建議,包括:一、支持華僑在金融賬戶開立、金融服務准入方面享受國民待遇;特別在信貸支持、融資上市等領域,支持華僑投資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用好金融資源為華僑投資企業在海內外的發展提供必要支持。華僑投資者依法投資、經營獲得的利潤、股息、紅利、租金、清算後的個人資金和其他合法收益,可以依法匯往境外。在外匯結購匯方面制訂政策,如對華僑客商的購結匯便利化政策等,並給予一定的便利。

二、建議對華僑客戶及華僑金融企業的跨國金融交易提供保護,確保華僑在跨國金融交易中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強化華僑金融交易的資訊透明度和安全性,防止欺詐和誤導。為華僑海外投資活動提供法律保護,保障其金融投資權益。

三、出台專項補貼政策和補貼資金,支持華僑(華僑華人、華僑投資企業)在華投資項目,如投資補貼、稅收減免等,加大僑商僑企在華投資支持力度。通過優化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等,簡化中長期外債貸款的備案登記流程,提高外債貸款的審批效率。在滿足一定條件下,適度提高境內僑商僑企的外債融資上限,為僑商僑企提供更多的融資渠道和資金支持等。